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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外资企业年度申报

 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(试行)》精神,陕西省工商局决定从2014年起,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,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。在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、外国(地区)企业在华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、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,均需按时限规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《企业年度报告》。除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、外国(地区)企业在华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外,其他均需要提交审计报告。
  企业点击,进入网上办事服务选项卡选择省工商年报系统提交年度报告,除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仍需同步到登记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外,其他不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审核。